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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A股上市公司力源科技(688565)与宜通世纪(300310)因信披违规相继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良律师告诉记者,两公司被罚后,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目前已有宜通世纪投资者索赔案提交立案资料,力源科技投资者索赔材料也在准备当中。此外,再有一批长园集团(600525)投资者索赔案一审获胜,该案诉讼时效已不足四个月,尚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可抓住最后索赔机会。
力源科技、宜通世纪因信披违规被罚
2023年6月21日晚间,力源科技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2021年度力源科技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2021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三季度报告皆有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此外对其他责任人员也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2023年6月25日下午,宜通世纪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宜通世纪全资子公司倍泰健康于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采取在内部指使员工以虚假合同在ERP系统中虚构订单、在未全部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通过账面确认超出已交货部分的销售收入等方式进行财务舞弊。该行为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此外对其他责任人员也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长园集团再有投资者索赔案一审胜诉
近日,深圳中院对一批长园集团受损投资者索赔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
往前追溯,2020年10月23日晚间,长园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该公告显示,长园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6月7日长园集团与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6名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购买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园和鹰)80%股权。2016年7月28日,长园和鹰成为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经查,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若因证券虚假陈述遭受损失,即有权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经初步分析,购买过上述三家公司股票的下列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
一、力源科技:在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9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力源科技的权益受损投资者(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二、宜通世纪:在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11月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宜通世纪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三、长园集团:在2017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且2018年12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长园集团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若投资者符合上述情况之一,可在“索赔通”公众号(suopeitong)登记损失情况,经核算损失符合初步条件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均须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若符合条件可提供以下初步索赔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3、股票对账单等交易记录。